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五大类,即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
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其特征为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常见分组或废物名称: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剖等。
三、药物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常见分组或名称: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四、化学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的废弃化学物品,其特征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常见分组或名称: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五、病理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常见分组或废弃名称: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例蜡块。